曹妃甸区交警支队关于调整启用固定式闯红灯抓拍设备和公路卡口抓拍设备的公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曹妃甸区支队拟于2023年3月2日调整启用:
开元路与荣福道 西向东
【资料图】
开元路与荣福道 南向北
开元路与荣福道 北向南
共兴路与华安道 西向东2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开元路与荣福道 东向西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通海路与渤海大道反向 东向西
通海路与渤海大道反向 南向北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中海路与文慧道 东向西
中海路与文慧道 西向东
中海路与文慧道 南向北
中海路与文慧道 北向南
学府路与文慧道 东向西
学府路与文慧道 南向北
学府路与文慧道 北向南
中山路与汇鑫道 北向南2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中山路与汇鑫道 西向东
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滨海大街消防队门口 西向东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请勿违法行驶!
曹妃甸区交警支队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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