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是经济稳定运行的“压舱石”。技术进步、消费业态的快速升级等不断满足着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但不正当采集消费者信息、垄断经营等行为仍时有发生。近年来,我省不断强化监管、提升维权效能,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积极倡议经营者共促消费公平
不久前,省消保委系统发布2021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包括教育机构关门退款维权案、制售假酒公益诉讼案、商品房虚假优惠维权案、直播抢购维权案、宴席引发身体不适维权案等。
“霸王条款、虚假优惠等是当前消费维权热点问题,这些案件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当前消费领域存在的不公平现象。”省消保委秘书长吴瑞卿说,我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明确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遵循“公平原则”。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但日常生活中,仍有一些经营者滥用己方优势地位,利用技术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
“我遇到过大数据杀熟”“家里老人购物被坑过”“买东西时十分热情,售后却推三阻四”……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消费者发现,在生活消费领域,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2021年,我省12315热线平台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咨询106.4万件,办结率99.4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1亿元。
中消协将2022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共促消费公平”。3月15日,省消保委发布“共促消费公平 乐享皖美消费”倡议书。倡议内容包括不利用优势地位订立不平等条款,合同文字通俗易懂;与消费者交易做到自愿、平等、公平、守信,对待消费者一视同仁;合理合法采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建立严格信息管理制度;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质量合格,满足功能用途,最大限度降低使用风险;合理定价,明码实价,不搞虚假促销,保障供应、不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
“经营者理应将公平原则落实到生产、宣传、合同、销售、售后等各个环节,让广大消费者感受到实质公平。”吴瑞卿说,希望广大生产经营者能切实履行共促消费公平义务,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品质,提升广大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
多方联动遏制扰乱消费市场行为
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离不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而只有各方齐抓共管,促进消费升级,改善消费体验,才能创造让消费者安心的市场环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药品安全牵动人心。“2021年我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处违法案件4388起,比上一年度上升了54.83%。查处大案要案12起,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4张,移送司法机关40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个。”省药监局副局长许伏新说,去年零差错、无超期完成新冠病毒疫苗主检协检,有效保证了皖产3.1亿剂和全省接种1.2亿剂次新冠病毒疫苗及其他防疫药械质量安全。
针对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通信行业,省通信管理局综合整治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去年依法处置存在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等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达104款。
民以食为天。去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雷霆”等系列整治提升行动,查处违法食品案件3.04万件;省公安厅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全省共办理食品药品领域案件367起。
网络贷款是近年来消费者权益受损的重灾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加快网贷机构处置进程,落实网贷机构良性退出实施方案,监督网贷机构落实兑付方案,加大资产追偿、处置力度,目前全省94家机构已全部退出网贷业务。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建立了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设立合肥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蜀山调解室,2021年共调解金融纠纷1560件。
发挥司法力量,整治市场乱象。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案件线索1305件,立案713件。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介绍,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支持省消保委提起诉讼28件,其中2021年支持提起诉讼6件。董某明、王某鑫等11人销售假冒品牌系列白酒案,入选高检院“3·15”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以放心消费创建促消费环境改善
3月11日,2022年“放心消费在安徽”主题行动芜湖站活动仪式上,芜湖市6家省级、61家2021年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被认定授牌,737家芜湖市2021年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企业被授予承诺牌,52家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服务企业被授予ODR企业标识。
“以放心消费创建促消费环境改善,今年将深入推动‘放心消费在安徽’主题行动,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城市、示范区、示范街区(市场、景区)、示范行业,一体化推进品牌连锁店(大型零售集团)无理由退货。”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永生说,要把安全放心、质量放心、服务放心、价格放心、维权放心等要素融入到皖美制造、皖美农品、皖美旅游、皖美味道、皖美消费等具体行动中,提升广大消费者对安徽商品和服务的满意度。
在消费维权方面,我省将启动《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调研修订工作,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同时,强化部门协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消费市场秩序,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
“省高院始终高度重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消费安全的犯罪,制裁消费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沈世所表示,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最后一道防线,将畅通维权渠道,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开通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实现司法便民利民。
消费教育是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的重要手段。值“3·15”之际,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安徽邻几便利店等不少机构和企业开展了消费教育活动,受到广大消费者欢迎。“去年,我们开展了供水、供电、供气、公交、通信5个公共服务行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对公众关心的直播带货、预制菜等热点话题适时发布了消费提醒。”吴瑞卿说,今年将开展更多热门商品的比较试验、消费体验、消费评测等,为消费者选择放心、满意商品和服务提供参考。深入推进消费教育基地建设,重点对老年消费者、农村消费者和未成年人加强消费引导,不断提升各类消费者群体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记者 彭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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