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 > 正文

招聘!玉田县卫生健康局公告!

  • 2022-04-05 14:26:57 来源:玉田人才

玉田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开招聘城市居民小区卫生站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全面筑牢城市社区疫情防控网底,更好地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在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疫情防控“哨点”中的作用,按照《玉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田县推进城市居民小区卫生站设置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字〔2022〕1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城市居民小区卫生站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通过笔试形式择优录取。

二、岗位数量及职责

(一)城区街道办城市居民小区44个卫生站。

(二)招聘名额:招聘44名医生、44名护士。

(三)身份性质:聘用制(非在编)。

(四)岗位职责:小区卫生站以小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主要承担三项职能:一是组织动员小区居民,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等重点人群,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参与小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测温、验码、登记、消毒等工作;配合对重点风险人员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协助进行发热人员转运;三是完成管辖医疗机构交办的基本医疗等其他任务。小区卫生站24小时全天候为居民提供服务,打造群众身边的安全卫士。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卫生职业道德,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户籍不限,志愿服务我县社区医疗卫生事业人员。

(三)年龄要求:新招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6年4月5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原储备尚未上岗的乡村医生符合条件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1年4月5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一体化管理,服从管辖医疗机构的领导和调配。

(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的执业(助理) 医师、注册护士职业资格证书。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玉田人才网站、各乡镇卫生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5日至4月7日10:00。

2.报名地点:玉田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中心(321室)。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卫健局指派专人负责。现场初审结果合格的直接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玉田县公开招聘城市居民小区卫生站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3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执业资格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5张;

4.报名后,应保持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联系号码变更、停机或出现其他紧急情况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考试

1.考试方式及内容: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总分为100分,由县卫健局组织。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疫情防控等相关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4月7日14:00,13:30注到。

笔试地点:玉田县卫生健康局五楼会议室。

3.考试结果在玉田人才网站、微信公众号、各乡镇卫生院公众号、微信群、公示栏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量的1:1进入体检程序,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举报电话:6115929),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卫健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配。

五、聘用办法

(一)对录用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分配到卫生站,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凡分配后在规定时间3天内未报到或考生不服从安排的,视作自动弃权处理。空缺岗位从落选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二)加强对聘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3年。聘用期满后,根据日常和年终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考核不合格者,自行择业。

六、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为小区卫生站工作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聘用人员工资薪酬及卫生站日常运行经费,参照我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的资金保障渠道管理。符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支出范围的,可统筹上述资金予以保障。根据相关规定,聘用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责任险享受与纳入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同等待遇。

七、本公告由玉田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115929

联系人:张宁

玉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5日

标签: 工作人员 公共卫生 医疗机构

推荐阅读

开滦总医院吴寿岭教授位列第24名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陈朔华李佳)开滦总医院吴寿岭教授荣登2012-2021年全国心血管病领域学者论文学术影响...

天天亮点!路南区以榜样力量引领城市文明风尚

漫步在路南区万达商业街,一道靓丽的新风景引得路人频频驻足,“他是火凤凰足球队的指导教师,我在报道...

【天天聚看点】唐山4项企业标准荣获省企业标准“领跑者”

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度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唐山4项企业标准上榜。近年来,唐山...

全球热资讯!路北区开启“文化旅游 惠民券”数字化发放模式

今年以来,路北区投入财政资金65万元,携手20多家文体、旅游优质企业,为群众提供优惠幅度均低于原价50%...

今日热搜:21家市场化运营康复中心投入使用!唐山全力构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中医传统康复、运动康复、肌骨康复……走进开滦唐家庄医院康复中心,在每一个康复治疗室,都能看到患者...

猜您喜欢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注明"转载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亚洲品牌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烦请联系。 联系方式:8 86 239 5@qq.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