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暂时停止线下诉讼活动和诉讼服务的
公告
近日,我市发生新一轮新冠疫情,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市发布的相关规定,为落实防疫工作措施,切实保障涉诉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到疫情防控和诉讼服务“两不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原计划近期进行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原则上调整为线上开庭和线上办理。诉讼活动不适宜在线上进行的,根据办案人员决定予以延期,具体情况,由诉讼参与人与办案人员联系。疫情防控期间无法进行开庭审理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法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三、暂停线下诉讼活动及诉讼服务工作期间,我院全面畅通网上诉讼服务平台(www.hbdzfy.gov.cn)、“河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及诉讼服务中心电话,为人民群众提供咨询查询、联系法官、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网上提交证据、网上质证、网上阅卷、网上调解或庭审等多元化诉讼服务。对于不便于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或提交材料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可以直接邮寄诉讼材料至我院立案部门或电话联系办案人员商洽具体事宜。邮寄起诉材料时,请注明准确的联系方式和邮寄送达地址,便于立案人员沟通联系。(邮寄地址:唐山市路北区长宁道966号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邮政编码:063008)
四、广大群众的涉诉信访诉求可以通过电话、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等途径提出,也可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我院信访部门,我院将安排专人按照程序及时回复和解决。(邮寄地址:唐山市路北区长宁道966号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 邮政编码:063008)
五、在不超过法定期限的前提下,建议暂缓办理再审申请(申诉)和申请现场勘验、调取证据以及复制卷宗等诉讼事务。
六、暂停线下诉讼活动及诉讼服务工作期间,若法官安排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办理相关事宜,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
七、暂停线下诉讼活动及诉讼服务工作期间,可及时关注“唐山中院”公众号,了解相关服务信息。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315-2067183、18532589909,信访接待电话0315-2067105。
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措施给广大群众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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