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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 王瑞欣 报道)近日,记者从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西宁市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正式开始,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开始申报。
据悉,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已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经公示后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范围,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的。以及纳入就业帮扶(登记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范围,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的人员。对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援助人员的,根据《青海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无法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具体补贴标准为:对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或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实际缴费的70%给予补贴。其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对于缴费基数为100%或低于100%的,按照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70%予以补贴,缴费基数高于100%的,按缴费基数100%核算缴费金额,按70%予以补贴。补贴期限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及城乡低保家庭成员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途径申请补贴。其中,线上申请需要符合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下载青海人社通APP进行实名认证后,在主页点击“我要办”,进入后在“就业创业”板块中选择“灵活就业补贴申请”,按要求填报申请资料(医保凭证、退役军人证明需上传图片)后提交,由社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审核(申请人需关注审核信息是否通过)。首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应向申请就业困难人员或就业援助认定的社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如线上申请确有困难的,建议线下申请。
线下申请需要符合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应向申请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援助认定的所在地社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2份)、本人身份证和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各1份);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复印件2份,原件核对后退回);申请人已激活金融账户功能的青海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西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时无需提供纸质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但需提供纸质的医疗保险缴费凭证(无需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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