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记者 李娜报道)1月12日,省药品监管局联合西宁市、区市场监管局三级联动对西宁市区部分零售药店就疫情防控及药械安全开展专项检查。全力保障省“两会”和春节期间药械安全,维护正常市场经营秩序,排查风险隐患,严防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此次检查,抽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处工作人员分两个检查组,先后对青海九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九康中心大药房、青海国药控股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胜利路店、青海普川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文汇路大药房等13家药品零售药店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药店是否对进店顾客开展三查验“测体温、查双码、戴口罩”,是否张贴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流程图”,是否严格落实“四类”药品销售登记制度等;同时,对店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了合规性检查。
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药店存在阴凉区未按照制度规定按时记录温湿度;未采取有效的温湿度控制措施,湿度过低;药品放置地面,区域摆放不规范;部分药品类别标签放置不准确等问题,也有个别药店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落实不到位,如进门测温扫码等未有效落实等问题,检查组对存在上述问题的7家零售药店现场进行了整改。
下一步,省药品监管局将持续联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检查力度、检查频次,提升检查覆盖率,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通过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的排查检查,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促进药械经营企业制度化、规范化经营、标准化发展。确保全省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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