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2021年12月31日,省民政厅传来喜讯,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在“两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为全省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此次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500元,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每人4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每人560元。本次补贴将发放1.56亿元,惠及全省城乡困难群众36.95万人,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各项措施密集出台,资金投入持续加大,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民生保障的安全防线进一步筑牢。经统计,我省自2011年首次发放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以来,已连续十一年在两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累计为634.94万人次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18.38亿元。
此次发放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城乡困难群众的关怀,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确保全省困难群众能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省民政厅将密切关注其他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对于其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和家庭,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等途径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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